本所協助客戶澄清建商誤解,守護購屋權益
在房地產交易中,買方最擔心的就是建商未依約履行,卻反過來指控買方違約。本所近期承辦的案件,就是一個典型案例:當事人某A在購買預售屋,卻突然收到建商透過LINE帳號發出的「催告通知」,要求她在七日內完成貸款申請與對保,否則解除契約。
表面上看似嚴正的通知,實際上卻漏洞百出。首先,該通知並非正式存證信函或書面文件,而只是由建案LINE帳號發出,形式上即有重大瑕疵,依法不具備合法效力。其次,建商主張A未依約付款,但我們仔細檢視契約條款與現場狀況後,發現事實完全相反。
依照契約約定,建商必須先完成內牆粉刷、衛浴設備安裝、電力接通等工程,並取得使用執照,才有權要求買方支付第10期、第12期款項,並通知買方驗屋或辦理貸款。可是,A親自查核現場時,發現房屋不僅內牆粉刷未完成,衛浴設備也未安裝,甚至還有電線外露等明顯缺失。換言之,建商根本沒有達到契約要求的施工進度,卻急於要求買方付款。
另一方面,A的付款進度不僅沒有落後,反而超前。她已經支付第12期以前的所有款項,並提早開始辦理銀行貸款申請,預計於近日完成對保。這顯示她完全遵守契約,甚至比約定進度更快。真正違約的,是建商未能在依約於預定期日前完成主建物、附屬建物及必要設施,並取得使用執照。依契約規定,建商還應支付遲延利息。
在律師團隊的協助下,A立即以正式函文回覆,澄清建商的誤解,並反向催告建商於七日內補正缺失,完成驗屋通知。A同時要求建商支付因遲延取得使用執照所積欠的利息,並表示若建商不改善,將依法追究責任,並向消保官提出申訴。
最終,這份澄清函不僅成功化解建商的錯誤指控,也讓A的權益獲得保障。這個案例再次證明:
第一,購屋契約必須嚴格依約履行,不能只要求買方負責。
第二,形式合法的通知才具法律效力,LINE訊息並不構成正式催告。
第三,專業律師的介入,能迅速釐清事實與法律責任,避免買方陷入不必要的風險。
對A而言,這場爭議是一段壓力極大的過程,但在本所的協助下,她不僅守住了購屋權益,也讓建商明白契約不是單方面的要求,而是雙方都必須遵守的法律約束。